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钱锦华是个胃癌患者,不过不幸中的万幸,发现时还是早期,可以做手术治愈。
就是做完手术后要忌口的东西太多,这不能吃那也不能吃,憋的他实在难受。
还因为住院无事可做,活动范围也不大,钱锦华每天无聊的紧,只能到处找病友唠嗑。
有一天走着走着就闻到了一股十分浓郁的香味,瞬间就将他忍了许久的馋虫给勾了出来,钱锦华毫不犹豫的敲开了那间病房的门。
自此,新世界的大门开始向他敞开。
病房里住的人正是经国伟,香味来源自然是钟意做的饭菜。
两人都好一口吃,得的病还都跟胃有关,如此巧合,不当个饭友实在可惜了。
经国伟积极推荐了钟意——做的饭菜,把每一粒米都给夸了一遍,大有钱锦华不尝一口钟意做的饭菜,这辈子就白活了的感觉。
钱锦华毫不犹豫加了微信群,然后排队订餐。
经国伟还给钱锦华解释,“这钟家小哥做的菜讲究一个本味,调料放的不多,还照顾到咱们是病人,口味也不重。基本没什么重油重盐重辣的菜,尤其是汤,更是一绝,又鲜又香。”
“到时候就算有你不能吃的菜,你光喝汤也值了。”
“外头那些私厨,星级酒店,甚至苍蝇馆子我都吃过,没一家手艺能比过钟家小哥的。”
钱锦华:“……哥,你别说了,我现在光听又吃不着,我怕今晚上做梦口水把枕头打湿了。”
经国伟笑了起来,“嗐,不丢人,哥第一次闻着味儿的时候也跟你差不多,”这不第二天才十点钟就跑医院门口等着去了。
有经国伟这个“师父”在,钱锦华成了第二天中午第一个拿到饭菜的等人。
这天的菜是清炒玉兰片,鲜虾粉丝煲和西芹香干,汤则是冬瓜龙骨汤。里头除了虾不能吃外,其他菜都能吃。
钱锦华是和经国伟一起吃的午饭,吃完第一口粉丝,钱锦华就激动道:“哥,你是我一辈子的哥。”
经国伟淡定地表示,“跟着哥吃,不会错。”
这玉兰片真鲜,估计还是早上现挖的笋,汁里还带着回甘,经国伟扒了一口饭,就着饭吃正好。
今儿的米饭味道似乎也更好了些,估计是换了米,经国伟觉得钟意这盒饭一份才卖三十,是真没多少赚头。
而坐他对面的钱锦华吃得是头都没抬,鼓着腮帮子咀嚼,没办法,医生让细嚼慢咽。但他此刻是恨不得把这些菜直接往嘴里倒,他贫瘠的语言压根不足以形容这些菜的美味。
钱锦华只有一个想法,厨神下凡了。
在吃了两顿饭后,钱锦华觉得自己必须为厨神做点什么,例如替他宣传一下生意,或者扬一下名。
梦回九四,陈立安不想当影帝,也不想当大导演,只想做个娱乐圈的边缘人和美女聊聊艺术。 聊艺术可以!想抓住我的心绝不可能! 娱乐圈的美女们在面对记者的采访时,都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他是我见过最有魅力的男人。 我想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结婚了。 爱上这样的男人,就像是飞蛾扑火,明知不可能,却奢求那一丝的希望。 年少时见过一个足够惊艳的人,既是幸运也是不幸。 我努力赚钱就是为了能够有一天包养他!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标签明星轻松...
文案一妖界小公主菀凝一生顺遂过于咸鱼,妖皇一气之下把人踢到下界历练,成了大清一等公彭春的嫡次女(?)。彭春福晋大婚多年不孕,国公府上有原配嫡妻留下的嫡长子,下有被抱养记在嫡妻名下的庶长女。身为继妻...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古武世家的慕凤烟被暗处仇家的热武器把她的灵魂给一炮轰到了一个平行时空,历史都没有记载的年代。医毒双绝的她怎么也没想到,她明明已经把仇家一个个的都送上西天了,无聊的在家里脚指头都快抠出三亩地了,怎么就被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仇家一炮就把自己一命呜呼了呢。她真是相当的郁闷。。。。。。。某冰山王爷那些传言都有误,本王的王妃,是本王亲自让人从坟墓里扒出来的。某冰山王爷烟儿,此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坟墓里扒出来的摄政王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机甲残骸,红雨灾害,充满酸性难解物质的不毛之地ampampbrampampgt 陶夭夭叹了一口气她是来自世的种植大师,重生到了星际,垃圾星的星主是什么鬼?谁说这是星际的末等公民?ampampbrampampgt 空间在手,星球我有,变异种子,...
实习医生叶皓轩,意外的得到一本古书上的玄术与医道传承,自此开始了不一样的人生,他银针渡人,术法渡鬼,成就济世仁心,都市生活逍遥自在,校花御姐加熟女,教师医生和白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