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一章子承父业(第1页)

“成,去吧!有啥事就叫上你刚子哥,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别客气。”

郑刚这少年虽然皮肤古铜,可被他亲娘这一打趣还是能看出脸红来。

李家柒有些好笑的应一声,然后想起什么就对郑婶子道:

“婶子,这些兔子可要将他们按照颜色都分好,这样以后白色毛多的兔子和白色毛多的兔子在一起,生的小兔子毛才能更白。”

郑婶子一拍手就笑了。

“你这小子说的可真对,俺咋就没想到这点,成成,今天就给它们按照颜色分一分。

你们快去镇上吧!”

大概是为了避嫌,赵氏从来不让四丫她们和郑刚那小子走的近,有事就让五姐,刘姐和自己去郑家。

今天也是,郑刚来到李家,李家这虽然分家了,可还住在一起呢,不住在一起也没地方住不是。

“刚子来啦!”

郑刚有些不太好意思的看一眼院子里,见到大丫正端着一盆脏衣服出来,两人一照面,那无形之中就是狗粮漫天飞舞,就对视那么一眼,就能让人一眼看出这两人之间的丝丝情愫。

“哎,婶子,那个,”

李家柒无语帮他一把

“大姐,你能不能跟我们一起去镇上?”

大丫愣了下,瞥一眼郑刚,脸都是红的。

“去,去镇上干啥?”

李家柒想说帮忙拿草药,一想有郑刚这小子呢,就听他们娘神助攻的来一句

“去吧,帮忙看着点五六丫和你们大弟,顺便再去你们姥姥家一趟,听说你们二舅母怀孕了,去看看吧!”

临走赵氏给了大丫二十个铜板让她看着给二舅母买些什么。

这一路上,李家柒就和五丫六丫两个小丫头一起跑在前面,反正她们正长身体的时候多锻炼锻炼也是好的,至于那两个小情侣就在后面,不时的说几句话,然后各自脸红一阵,看的她们三个在前面偷笑不已。

到了镇上李家柒才算是真正的对大周朝的穿衣风格有个大概的了解。

这大周像是在隋朝后拐了个弯儿,也不知怎么拐拧巴的,要么就是有从唐宋年间穿越过来的人搅合了。

穿衣的风格偏向宋朝,宋时不论权贵的皇亲国戚,还是一般的百姓,都爱穿着圆领或者直领襟的背子,因为既舒适得体,又显得典雅大方。

有的女子衣着艳丽奢华,而是简洁质朴,有的拘谨、保守,色彩淡雅恬静,多是襦衣、褙子,裙子等。

一般男子多穿交领或圆领的长袍,做事的时候就把衣服往上塞在腰带上,衣服是黑白两种颜颜色。

感受完这还算是繁华的小镇子,他们就去了唯二的两家药店中一家,这家据说口碑还不错,那小二虽见他们年轻,可却是认识郑刚的,郑猎户的老娘生病就一直在他们家抓的药,就连郑猎户的腿都是在他们家治的。

“刚子来了,你这是?”

说话的小伙计跟郑刚差不多的年纪,说话间看了眼大丫扫了眼五丫六丫和自己。

五丫六丫一个八岁一个七岁,自己六岁,都只配让人一眼扫过的……

郑刚轻咳一声,脸又红了,不过反正他古铜色看不明显,就听他对那伙计道:

“这是我,未来媳妇儿,这三个是她妹妹弟弟,我今天来是帮她们几个卖草药的,劳烦东子哥你去问问掌柜的,看要不要这些草药,这可是她们攒了两个多月才攒下的。”

那叫东子的小伙计一笑道:

“呦!你小-->>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