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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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水流仍是急速向前,只这么一会儿便漂出里许。过了一阵子,他身子一轻,似是出了水,随即又被人磕磕绊绊地拖曳到高处。他仍不清醒,迷糊中感到唇上有什么凉凉的、软软的,是有人正向他口中吹气。他昏沉中只觉双唇上的触感极为怡人,不由得追逐着去吸吮舔舐。那人离了他双唇,按压他胸腹,他哇的一声,吐出许多水来,意识方才逐渐清醒。

他张睫看时,只见天已暗了,自己躺在河边的一块石头上,耳边仍是浩浩汉水的奔腾之声,眼前却有一个鬓发皆湿,着一身胡服的美貌女郎,抱臂看着他。他勉力起身,仍觉浑身乏力,喉间痛涩:“是小娘子救了某?”

那女郎颔首。李适之心中一颤,只觉对方抿着嘴唇、不欲多言的冷淡姿态很美,美得卓然。他素性昂扬,此刻却没来由地有些气弱,只觉自己周身尽湿的样子必定狼狈极了。他轻咳了一下,欲待说话,又猛然想到方才唇上那冰凉柔软的感觉,定是女郎的双唇了,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神色尴尬。

女郎又道:“郎君绸衫锦带,应是有来头的人,想必有仆从来寻你,你也不必怕迷路。妾身告辞了。”言毕,便起了身。

李适之急道:“小娘子缓行。活命之恩重于泰岳,某……”一语未毕,意识到女郎发音吐字乃是长安音韵,惊喜道,“小娘子是长安人?”

“长安人?”女郎微微一顿,才点了点头,“妾身出来久了,要回去了。”李适之拱手:“某现刺通州,却也是长安人。不知小娘子家居何坊何里,还请示知,以便某上门酬谢。”他平素不喜言及自身官职,此刻却怕这女郎就此离去,因而直言自己乃是通州刺史,也是望她求报之意。

对方自嘲地笑了笑:“不必了,我没有家。”

李适之一愕:“小娘子……小娘子不是长安人吗?”

“我也不知我家在哪里。”

“小娘子救了我,我……”

“不用酬谢了,你只当我也喜欢喝酒,才来救你的罢。”对方径自转身,举目望着落日光辉,嘴唇微动,似在低声自语。她说得极轻,他也只听见了几个字:“……能救你……谁又能赎我……”

李适之听她语意悲凉,不觉怔住:“赎”?这小娘子莫非是谁家的奴婢姬妾?此时着胡服的女子,确实多半是侍女的。又或者……又或者……她生得这样好,难道是平康坊曲中的女妓?待他反应过来时,女郎已走得远了,一身深青衣衫在夜色中隐没不见。

行尽青山到益州

在沔水救了人的事情,我不敢告诉崔颢他们,怕他们责怪我不顾自身安危去救别人。因此,我在外闲晃许久,直到衣衫头发全都干透,才回了我们在汉中的邸店,代价便是不仅差点犯了宵禁,当晚还发起烧来。

在榻上辗转难眠,我反复自思:我水性寻常,为什么要冒险跳河,救那素昧平生之人?

或许是因为我遥遥看到了他喝酒的样子罢。那个人容姿甚伟,饮酒时意态豪壮,俨然以酒为友朋。那种姿态,和李白有种莫名的相似,亦与李白一样令人心折。而至于他说他是通州刺史,我却不放在心上。毕竟我救人也只因一时冲动,难道还要图什么补报不成?再说句轻狂些的话,我的养父裴公过两年便要拜相,因为上次的变文事件,李林甫的儿子也欠我人情。若要政治靠山,我也有了,何必贪图其他?

反倒是他问我家在何处,不免拨动情肠。这一路我与诗人们日夕相处,既时时觉得自己是个地道的唐朝人,又经常作为一个21世纪的来者,想到那即将席卷而来的历史浪潮。

我究竟是哪里人?

夜浓如墨,暗绿窗纱时为微风轻轻扣动。阶前的槐花不时坠落几瓣,如飞絮无声。

几日后,我们过了汉中、金牛,到了三泉县,沿嘉陵江顺流而下。弃舟登岸不久,便到了剑门关。蜀道难,是真难啊!峥嵘崔嵬,仓山隐天,岎崯回丛……一切形容蜀道之难的辞句,都绝对没掺水分。登上剑阁时,休说王昌龄了,连我也怕得想写遗书。

我想象日后安史乱时,皇帝李隆基仓皇出逃至蜀中,“云栈萦纡登剑阁”的凄惶模样,心中戚然。史载王维因在皇帝出逃时扈从不及,而为安禄山军队所执,被迫受了伪官,此辱成为他人生最后几年无穷愧悔的来源。

我一人之力不能扭转历史,却也要守护我所在意的人们。我暗暗发誓,到时要让王维及时追上皇帝的车驾,也要让死于乱军中的王昌龄尽早避难。而至于崔颢,他去世较早,逝于天宝十三载,倒是不必赶上这场大乱了。我想到崔颢也要离我而去,只觉酸楚难当,不由得趋前几步,拉紧了他的衣袖。

又过数日,我们总算到了成都。成都确如左思《蜀都赋》中所写,是水陆所凑、丰蔚所盛之处,“栋宇相望、桑梓接连,家有盐泉之井、户有橘柚之园”。这座城市虽与长安、洛阳二京的庄严宏丽不同,却也别有一番既丽且崇的丰盛风流。锦江两岸人烟繁盛,高轩临山,绮窗瞰江,比屋连甍,千庑万室,人行江畔,犹若身在图中画里。

剑南节度使张敬忠素性爱才,听说王昌龄等几位顶尖诗家来到成都,不仅亲自批下文书,令王昌龄的搜书计划更加顺畅,又邀我们住到他宅中,更设宴相请。

席间他笑道:“当年读到王十三郎‘拔剑已断天骄臂,归鞍共饮月支头’的句子,只觉慷慨壮烈,心下起敬,又得知王十三郎作此诗时只有二十一岁……真是后生可畏。”

此时的大唐高官讲究“出将入相”,张敬忠是监察御史起家,入了朔方军幕,后来历领平卢节度使、河西节度使等使职,辗转主管数地军政,历经军幕风霜锤炼。如今他已近耳顺之年,挟一方节度之威,容止间却不失文气,令人一见便生好感。

王维笑道:“未如节帅‘五原春色旧来迟,二月垂杨未挂丝,即今河畔冰开日,正是长安花落时’。维从前听到伶人歌唱节帅此诗,虽感朔方天寒地冻之苦,却也心生艳羡,很想到军幕中经历一番。男子的功名,正应向马上取得。”

在他们身边久了,诗人之间的互相吹捧,我已听得腻了,当下只是默默喝酒,却越听越觉不对:张敬忠放着此行的中心人物、比王维更有诗名的王昌龄不问,却一直问王维的家事经历、性情癖好,且越问越是高兴似的。我缓度其意,心情逐渐沉重。

到了从武侯祠回来的那日下午,那只靴子终于掉了下来。小院的粉墙上题了一首诗,墨迹淋漓,笔力俊爽开张:

“时节易兮芳春,鸣碧柯兮鸟迁。薰风起兮南圃,步庭阴兮午圆。蝴蝶来兮翩飞,感岁华兮闻蝉。积愁思兮永昼,及深宵兮未眠。倚栏杆兮望月,何皎皎兮澄鲜。分明光兮四海,决浮云兮经天。渺河汉兮西运,与北斗兮周旋。彼冰肌兮桂魄,表万物兮清妍。举金樽兮可掇,忽绝远兮孤悬。伤高洁兮难近,恨余情兮不传。”[1]

这诗深得魏晋之风,甚是清冽,借对皎皎明月的倾慕,表达自己对心爱男子的思念与情意。“伤高洁兮难近,恨余情兮不传。”我反复咀嚼这两句,“这是谁写的?”

崔颢有意无意地看了王维一眼,轻声笑道:“张家五娘子写的罢。”

张家五娘子,就是张敬忠的女儿了,我不意外。王维的表情也很平静,平静得甚至有点刺眼。想来,女郎家的示爱,对他来说应该是很寻常的事罢。我笑了笑,径自进屋去了。

南方的蚊虫比北方凶恶,武侯祠所处的地方又是“锦官城外柏森森”,草木多,蚊虫亦多。当晚我手上起了两块红肿,找了半天药,才想起药膏被崔颢拿走了。我不大习惯支使婢女,便自己出了房门去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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