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疯狗(第1页)

在没有盛珣的时候,辛灿的生活是这样的:

早晨睡到自然醒,那会儿大约是九点多,十点也有可能。再悠哉悠哉地吃个早饭,玩玩新买的游戏,或者纯粹刷刷手机,一上午就过去了。

他擅长做饭不错,但也不是每顿都自给自足。综合来看,点外卖的频率还是很高。毕竟家里只有一个人,开火前前后后却起码要耗费小一个小时,不划算。

等吃完午饭,要是有倦意,就睡个午觉。要是没倦意,则可以坐在电脑前面——却还不是开始写当天的更新。看看编辑群里的水群内容,看看评论区读者对后面故事走向的猜测,对李钺和盛珣两个人的态度。一不留神,又有半小时、一小时过去。

辛灿的日常更新时间基本是在晚上。以他写文的速度,只要在四点之前开始一天的工作就行。

也因为前面拖延的工夫太长,正常的晚饭点,基本就被他写过去了。所以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辛灿的晚饭都比早午两顿吃得随意。能想起来了,就提前点外卖。想不起来,又实在饿了,干脆泡面解决。

买菜,一次买一周。

下楼遛弯儿,倒是有,但只是单纯遛弯儿。

像现在这样,早起写一章,下午写一章,五六点时就结束一整天的工作,可以溜溜达达下楼,散步同时买晚饭用的菜的经历,是从盛珣出现以后才开始的。

更不用说,在盛珣的带动下,他一个已经在小区里住了小半年的人,竟然头一次认识起了邻居。

虽然盛珣带着他认识的人群很有局限性。要么年纪太大,要么年纪太小,但对辛灿来说,已经是不小的进步了。

既然认识了,肯定要聊天。一聊天,难免说起小朋友们的学习,加上辛灿、盛珣两个人的工作。

在爷爷奶奶们的认知里,盛珣是课业不忙,学校离家近,于是挤时间勤工俭学的大学生,辛灿则是和他一起住的表哥。

他们对“网文写手”的职业不算熟悉,只是天然地觉得搞文字的人厉害,“在家里就能工作?真不错!”

“现在就业形势也不好。像小辛这样自己给自己当老板,我看挺好。”

“听见了没?”还有人趁机教育自己刚刚放学的孙子孙女,“这就叫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小孩儿们“嘻嘻”笑着,辛灿跟着笑,而后说:“行,你们先聊,我回去做饭了。”

“哟,还没吃饭呢。”一群吃完了饭,带着家里小辈出来散步消食的老人急了,“赶紧赶紧。我说小盛,你也真是实在。人家发单子,不都是拍两张照片就走人吗?也就你,实实在在地待一晚上。”

眼看话题扯到盛珣身上,辛灿笑着朝盛珣点头致意,随后便迈开步子,往自家单元楼走。

笑容没持续多久。几乎一转身,他的表情就收敛起来,变成郑重严肃。

如果盛珣刚刚没被一群人围住,他可能会多和辛灿说几句话,从而察觉,今天辛灿买的菜,和他刚来辛灿家那天一模一样。

五花肉,北极虾,再加一条花鲢。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