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在一众村民之中游刃有余,“你们的动作越来越慢了。”
麻谷怒瞪,抓住一个人往祭台上扔,“把他们的血都放干!快点!”
“放再多的血也没用。”林雾摇头,“看来你们的感知是真的很迟钝,都没发现祭坛对你们无用吗?”
麻老婆婆握着骨杖砸来,怒喝:“你做了什么?!”
林雾:“也没干什么,就是对你们之前撒地上的石粉有些好奇,随手抹去一点玩玩。”
昨夜新人进村,吸引走村民的注意力,足够她摆脱他们的监视在村里溜达一圈。
她叹道:“难道先前来此的都是蠢货吗?这么明显的阵法都看不出来?你们竟然一直没有被发现?”
她不精通阵法,但这个陷阱实在显眼又拙劣,想装瞎都没办法。
难道是她的演技太过精湛,以至于村民真把她当傻子?
村民的破绽实在明显,跟纸人似的,讲话一板一眼像在背台词,要不是想吊一吊他们看是否能进沼泽捞点好处,她早就一走了之,拖到现在也只是想看看他们还能整出什么幺蛾子。
燕青:“迷雾沼泽先前不难进,里面的灵药也没有多罕见,百八十年偶尔才会出一株珍稀灵药,真正缺药的大能一般不会来这里。”
一些小杂兵被迷惑,一半是实力不足又眼拙,另一半估计已经中毒,感知不再敏锐。
“既然你知道一切,为什么还眼看我们被放血!”有个男修愤愤喊道。
“因为我乐意啊,而且如果你们不被抓,我又怎么能赚钱呢?”林雾捏着一颗石子砸在男修的伤口处,刚止住的血又涌出来。
“注意你的态度哦,他们奈何不了我,但吃你还是绰绰有余。”
躲在角落垂涎三尺的阿奇终于忍耐不住,扑过来咬住男修手腕。
男修想要挣扎,可他体内有蛊毒,浑身酸软无力,灵力运转不得,连个小孩都打不过。
森白的牙齿咬下一块肉,阿奇三两口咽下,再次死死贴住他的手吸血。
男修的惨叫声直冲云霄。
一个阿奇得逞,就有更多的小孩涌过来,一个女孩朝余郡司扑去,惊得他在地上翻滚一圈,慌忙躲避。
麻老婆婆当机立断,“先把那只妖杀掉!”
林雾暂时杀不掉,那个女人的诅咒是村子会被妖覆灭,只要妖死,林雾再强又如何!
村民纷纷转向,嗜血的目光看向燕归辞。
林雾站到燕归辞面前,手里把玩着墨伞,“不行啊,这是我的人呢,我劝你们还是赶紧逃,不然可就走不掉了。”
有几根发丝拂过燕归辞的脸颊,带着冷淡的香气,面前的人因运动而冒出热气。
她累了,燕归辞断定。
再如何装得像个隐士高人,实际上也不过才练气期,缠斗这么久也该力竭。
他动动嘴唇,低声道:“为什么不走?”
凭她的实力,若是想逃无人能拦,如果说是要救这些学生也说不过去,她可不是烂好心的人。
林雾没回头,同样压低声音道:“你能控制你身上的毒吗?”
她的话题总是十分跳跃,燕归辞没犹豫,答道:“不能。”
他的血液里有剧毒,这世上除了他自己,就只有一些死人知道这件事,不过他好像也不怎么意外林雾会知晓。
自身的毒他难以控制,有时候会无意伤到他人,这也是他不敢与人接近的原因之一。
林雾拍拍他的肩膀,“今天过后你就可以了,不然我还得担心哪天不小心沾到你的血,把自己毒死。”
燕归辞停顿一瞬,答:“不会。”
虽然确实有过这种想法。
两三句话的时间里,麻谷已经扑来,他的武器是如手指般长、又黑又硬的指甲。
指甲跟金属似的,连墨伞都斩不断,如果不是人的指甲,又黑得像淤泥,她还真会考虑把它撬下来练成暗器。
落日彻底沉没,祭台上的人忙着对付七八个小孩,祭台下林雾把燕归辞推出去挡刀,美名其曰锻炼。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