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了,有个东西要给你。”江一柯起身把那颗草挪了个位置,跨步进屋。
柏云轩坐在外面的椅子上仰头晒太阳,山上的水流声今天听着格外的大。
他的耳垂被人轻捏着,睁眼,江一柯站在身侧,蹲下,手里拿了一个黑盒子,从里面取了枚小耳环,暗色在太阳底下偏深蓝,透着点儿闪光,精致,漂亮。
柏云轩僵着不动,感受着那人手指捏着他的耳垂,把那枚耳环轻推了进去,半边身子都酥了。
“比不上你那个,自己做的,一点心意。”江一柯蹲着,手搭在膝盖上看他笑,“我看看。”
柏云轩的下巴被人轻轻抬着,江一柯道,“很合适,和我想的一样。”
大清早的柏云轩心跳直飞110,脸红嘴结巴,江一柯拉他起来的时候愣了下,抓着手腕,“你生病了?跳这么快。”
“我.....没吃早饭饿的。”柏云轩慌撒的越来越顺了。
扛着相机下楼简单吃了个早饭,柏云轩出酒店大门的时候手里拿着机器,嘴里还叼着块面包,低头在调设备。
当时主题和脚本定下来的时候就是意识流的形式,一个人就够了,江一柯肩膀上扛了两个职责,演员加指导,但八成还得加一个安全员的职责。
柏云轩那个粗心的小傻子,一出门就差点一屁股摔地上,脚底打滑幸亏最后站稳了。酒店门口撒了水还没收拾,瓷砖像溜冰场似的。
山上的路线踩过一遍就熟了,早晨光线还算不错,镜头拍了将近四个多小时收的场。
柏云轩折腾的浑身是汗,肩膀落了不少虫子,刚开始还叫两嗓子,后来闭嘴不叫了,累了。
最后一个镜头拍完,膝盖上蹭的全是土,整个水里捞出来似的。
一屁股坐在台阶上,张着嘴大脑放空,江一柯喊了几声他也没听见。
“小轩!”江一柯笑着在他耳朵边上突然喊了一声。
“啊!”柏云轩吓得一抖,可怜样儿,“我休息一下。”
江一柯坐在边上,“摘草莓吗?开车过去十分钟。”
柏云轩累的声儿都虚,咽了下口水,“摘.....”他转头眼巴巴的望着人,“我能先吃再摘吗...”
“好。”江一柯被他那表情逗得笑。
“话说我哥这两天都没给我打电话。”柏云轩把手上的水给旁边递过去,一脸认真,“你说我回去的时候他会不会把婚都结了啊。”
“咳....”江一柯被呛死。
“你知道那个梁峰是干什么的吗?”柏云轩问。
江一柯说:“做生意的,有一家酒吧我知道是他开的,但估计不止一家。”他转头看着柏云轩笑了下,“怎么了,担心?”
“他也用不着我担心,那人看着也比我哥大不少。”柏云轩抹了一把脖颈的汗,差不多干透了,“别欺负他就行了。”
柏云轩还头一次这么正经说话,江一柯盯着他侧脸,“你呐?有什么要求吗?”
“要求?”柏云轩也转头,两双眼睛对视,他突然一笑,“对我好就行。”
“我休息好了。”柏云轩突然起身朝山下冲,嘴里喊着摘草莓。
浑身汗也出了,土也蹭了,再去摘个水果倒是也不用嫌弃脏不脏,反正已经够脏了。
开进庄园的时候路有点儿颠簸,找了个斜坡硬是把车开了上去,蝉鸣混着溪水声,还有数不尽的飞虫。
露天的场地,太大了,一眼望过去,柏云轩看着腿都发软。门口领了小筐子,人倒是还挺多,都带着小朋友和老人。
场地大,走在里面半天也撞不到一个人。
江一柯走在前面蹲下身子摘,摘了将近三分之一筐的时候开口问,“小轩想拍照吗?”
只听背后的声音含含糊糊:“唔....好啊,拍...拍啊。”
听着口齿不清。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