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驰厌远远点了点头,雪地里落了一个个深深蜿蜒的脚印。
晚上风雪依然肆虐着,姜穗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想起了少年那双手,其实这几个月来,她都尽量不和姓驰厌驰一铭有接触,路过驰厌修车的地方,往往目不斜视走过去。
然而此刻驰厌这双被寒冷侵蚀的双手,却过早有了后未来的影子。
她不知道驰厌遭遇过什么,后来人人都说驰厌先生的双手不太灵活。未来人人崇敬他,这一年却没人爱护他。
哪怕是小恶魔驰一铭,至少都是冬天装扮。
姜穗睡不着,干脆开了灯,把自己存钱罐翻了出来。
叮铃铃的一个个硬币,还有今年才放进去的零花钱,零零散散落了一堆。
姜穗平时不花钱,她毕竟不是同龄小朋友,不吃零食也不买玩具,如今已经攒了这么多钱了。
她掰着手指算了算这一年的物价,开开心心睡着了。
*
钟声响起,新年到了。
姜穗偷偷买了一双羊毛分指手套,她软乎乎的小手戴进去,又大又暖和。
崭新的手套似乎驱散了风雨,让人的心情都晴朗起来。
姜穗不舍地看了它好几眼,才狠了狠心把它弄脏,又磨了磨。
羊毛手套变得灰扑扑的,毛线也被磨损了些许。
她注意到驰厌早上就出门了,现在还没回来。姜穗从窗户往外看,太阳完全出来的时候,驰厌也回来了。
少年左手拿了绳子和一个破旧的竹编簸箕,右手拎着一个密不透风的袋子。
姜穗赶紧走出去:“驰厌哥哥!”
驰厌回头。
他依然一身秋装,筒靴踩在雪地里,又几分冷清的味道。
姜穗磕磕绊绊走到他面前。
驰厌皱着眉,小姑娘走个路都让人看得触目惊心。然而一双水亮的眼睛,似乎缀上了春天般生动的色彩。真漂亮又水灵的桃花儿眼,可惜小姑娘青青紫紫脸让人看得揪心。
她奶声奶气问:“你要回家了吗?”
“嗯。”驰厌没应付过这种生物,在他生命里最多见到的,就是邓玉莲和赵楠这样的。
然而面前的小姑娘矮矮的,睫毛长得像两只蝶。她擦了擦落在睫毛上的雪花,笨拙极了。
驰厌觉得神奇,一个人睫毛纤长可爱到竟然能落上雪花。
她拿出一对灰色的手套:“这个爸爸让我送给你,是他的旧手套,希望你不要介意。”
她语气糯糯,表情却认真极了。
满脸写着,我爸爸让我干的。
这个意思也完好地传达给了驰厌,他接过来:“替我谢谢他。”
小姑娘也不笑,严肃地点头。搞得像秘密任务交接似的。
驰厌看她一眼,从右手拎着的袋子里拿出一个东西递给她:“拿去玩。”
小姑娘下意识接住了,姜穗两辈子都没逮过鸟。
手上一只被捆住了爪子和翅膀的、生无可恋强行挣扎的小雀鸟儿。
她瞪大眼睛,白嫩.嫩的手指捏住细绳,惊讶又无措问:“它它它……在动,我怎么办?”
驰厌别过头。
真是……
真他.妈……让人心软到浑身不自在。
“捉不住就丢了。”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