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7第十七章(第1页)

季怜星带着江曙走街串巷,沿着一条老式夜市街走,街道吵吵嚷嚷,充满市井气息,不知不觉盒子里的章鱼小丸子已经吃光。

两人继续向前走,街边蛋烘糕的奶香味,烧烤的孜然味,爆米花的甜味食物被加工后的气味飘进江曙的鼻腔里,是平日不喜欢甚至有点不太习惯的味道,但此刻却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甜。

江曙突然觉得,在这种地方逛逛又没什么不好,即使途中好像闻到了下水道的味道,可也正是这种真实感,让她处于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状态。

两人并肩走着,街边商店透出柔和的光,光线落在季怜星的光洁的脸颊上,晕了一层薄薄的色彩,将她侧脸的轮廓勾勒得清瘦美丽。

“贴膜贴膜,十五十五,全场十五”贴膜小哥旁挤满了人,拿着小台灯专心致志把膜贴在手机上,小小一个摊子,生意好像还不错。

季怜星瞥了一眼小摊,说:“我高中毕业那个暑假,摆摊贴过膜。”

“是么?”江曙没忍住多看了贴膜小哥几眼,再看看季怜星,好像很难把他们联系起来,“说说看?”

“啊”季怜星回忆起那个遥远的夏季,她在那个小县城的中心广场摆摊,总是很晚才回家,回忆着,嘴里也说了出来:“第一天只有两个客人,还都贴歪了,没收钱,倒亏。第二天手法娴熟了点,也细心了点,赚了40块,整个暑假吧,赚了两三千块。”

好遥远啊,真的好遥远,她想起十八岁的自己,三点一线的生活,家、医院、广场。

在那个炎热的夏季,她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2820元,那是她人生中迫不得已的第一桶金,也是那第一桶金,让她明白了金钱也不是万能的。

2820元,对于母亲的医药费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即使后来大伯愿意借钱,几十万砸进去,母亲还是没熬过白血病,在那个夜晚扔下了她。

她是记得的,那个晚上,母亲躺在病床上,苍白的唇翕张着,却说不出一句话,只能伸过来一双瘦骨如柴的手,死死拽住她的头发,用脑袋拼命撞着她的额头。

她的脑袋被撞得很晕,晕眩的同时还夹带着眼泪,哗啦啦地流。

人生十八年,从未见过母亲情绪如此激动过,那是一种病死前抑制不住的悲恸,她明白,母亲说不出话,撞她额头想告诉她,她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

哦,记忆真是太远了,画面在脑袋里一闪而过,有些细节渐渐不清晰了。

“所以你那时候很缺钱,是吗?”江曙清越柔和的声音送进季怜星的耳朵,夹带了一点闹市的杂音。

“嗯,是。”季怜星叹了一口气,气息极微。

“那现在呢?”江曙侧目去看她,心里大概也有了个猜想,季怜星去驻唱也有可能是因为缺钱。

“现在比以前好多了。”

“你还差多少钱?”江曙隐约觉得她可能还欠。

“四年助学贷款,三万二,朋友那里借了两万,零零总总可能五万五吧,不过这些都不着急着还,我上班加上驻唱,很快就能还清。”

“我可以帮——”

江曙话还没说完,季怜星就已经打断她:“不不,江总,希望您不要误会,25万之后,您不需要再帮助我了。”她看着江曙,语气坚定:“我有手有脚,可以赚。”

若不是那25万大伯要得急,她其实也不会接受江曙的帮助,从江曙那里拿钱,让她感觉有点像乞讨,即使是江曙主动愿意。

江曙思考了一下,没再继续坚持,“挺好的,你有你的想法。”

两人逛到将近十一点,街道行人逐渐变得稀零,李向彦那边终于打来电话,问江曙人在哪。

江曙报了地址,让李向彦把车开过来。

挂了电话,江曙说:“我有一个朋友,李向彦,等会儿介绍给你认识一下。”

季怜星其实很想说我认识,而且经常听说,之前还以为他是你老公来着,想了想还是闭上了嘴巴。

以前江曙不明白,李向彦为什么这么能叭叭,不知道他是不是得了什么病,有时候说起话来嘴巴就停不了。

她现在明白了,社交牛逼症这个词就是为李向彦量身定做的,得了这个病就忍不住要叭叭叭。

她和季怜星站在街头,看到那辆黑色超跑招摇过市,最终停在她们面前。

怎么都没想到李向彦摇下车窗对季怜星说的第一句话是:

“姐妹。”

信息量太大,季怜星差点没反应过来。

直到李向彦又叫了她一次: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