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零四章 万里红尘(第1页)

明笙回来的消息很快就在圈子里传开了,是以明笙的身份回来的,不是薄情,所以她回的是叶余深的一套公寓,就是,离她当初送给宁烨的那一套很近的公寓,因为那个公寓里,有明笙所有的大号玩偶。

回来的消息一传开,各路人马马不停蹄的赶到了明笙的公寓。

嗯,叶余深的就是明笙的,没毛病。

“回来了?”最先来的是明骁,将近半年不见,他比之前看上去更成熟了,此刻他看着明笙,目光沉沉。

明笙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可乐扔给明骁,“过年了,该回来了,总不能在国外过年,我没有这么个习惯。”

除夕夜的烟花窜上了夜空,明笙回来的有些晚了,没有赶上最绚丽的烟火。

明骁将这句话和明笙说了。

明笙正拿着一罐啤酒有一下没一下的喝着,看上去并不在意,“烟花再美,也有消失的时候,况且年年都看,早就看腻了,少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瘦了。”明骁道,“在外面吃了不少苦吧?”

“算不上多苦,这几个月的时间有点短,只大体去了几个地方,等年后过一段时间,我再去剩下的地方。”

“钱够花吗?”明骁问。

明笙把空的易拉罐扔到垃圾桶里,问问点头,“够。”

“下一步你想去哪里?”

明笙又拿了一罐啤酒,打开,喝了一口,偏着头想了一下,“或许会去南极,或许会去北极,非洲,伊拉克那里也不错。”

“注意安全。”

只有这句话了,明骁很清楚,他没有立场来阻止明笙去那些地方。

“叮铃——叮铃叮铃——叮铃——”

明笙去开了门,迎面就是一个熊抱,明笙累归累,一个转身躲开熊抱,优雅矜贵的往那一站,声音凉凉,“干什么你们这是?造反啊?”

扑过来的是钟黎,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眼角泛红,他身后跟着的几个人基本上也是如此。

“一言不合就玩消失,先是消失了五年,然后好不容易回来了,才待了多长时间,又消失不见,我这几个月全世界的著名景点也没少跑,怎么就没遇见你呢?”梁静咄咄逼人的质问明笙。

明笙弯着眼睛,优雅矜贵,那双狭长漂亮的眸子没有了之前的空洞,即便泛不起波澜,也好了许多,她看着梁静,等她说完以后才轻声开口。

“我一路向北,走到哪里算哪里,偶尔去一些别的地方,这个世界这么大,想要偶遇一个人哪有这么容易?”

这句话是在说梁静,也是在说明笙自己。

有些事情,只能成了奢望。

“今天除夕,去我那吗?”安嬅邀请,“你正好帮我去镇镇场子。”

明笙的手里还拿着啤酒,外壁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蒸汽小水珠,有的粘在了明笙的手上,毕竟是冬天,还有一丝凉意。

“不了。”现在的明笙连拒绝都是那么温和有礼,“沈子归是一个好人,因为他太在乎他的妹妹了,所以才会对慕之宜那么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慕之宜是沈子归对他妹妹的一种精神寄托。”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